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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20000吨。
2、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制球粉尘,烘干除水粉尘,粉碎整形粉尘,造粒工段的分级整形粉尘,包覆混料、筛分除磁粉尘,炭化工段的装料粉尘、整形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一的造粒废气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二的造粒废气收集后经RTO+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工段的装炉粉尘和石墨化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炭化工段的炭化废气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经18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均进行了收集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的无组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由兴和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放到外环境的。因此,本项目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焦油,废树脂,废矿物油,磁性固废,石墨化后废冶金焦、石油焦、炭黑、炭板等物料,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其中焦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软水产生的废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上门更换并回收再生,不在厂区贮存;除尘下灰、脱硫石膏(废气处理产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作为建材外卖;筛分除磁产生的磁性固废、石墨化后产生的冶金焦、石油焦、炭黑、碳板等物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作为增碳剂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4)噪声
为了减少对厂区周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张部长 147473405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工  0471-463241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GqF3QzNGWV7GmQiWoh0LQ
提取码:DSSM
还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查阅纸质报告书。
公示期:2022.9.13-2022.9.20。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附件下载。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电子邮件303283521@qq.com